2015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工作自查报告

发布时间:2017-08-27  编辑:cgf 手机版

  篇1:

  根据《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的通知》(黄政办秘〔20xx〕32号)要求,我县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各有关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进行全面自查,现将自查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自查情况

  (一)领导高度重视。我县一直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及时研究部署。为切实加强对该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以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兼政务中心主任)为组长,县政府办主任、监察局局长、政务中心常务副主任为副组长,各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县政务公开工作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政务中心),负责各项工作的联系协调。根据人员职务变动和工作需要,及时对领导组成员进行调整,确保领导组织发挥实实在在的作用,基本形成了主要领导统筹安排、分管领导牵头负责、有关部门专人实施的工作格局,确保了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

  (二)机制日益健全 。一是强化制度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安徽省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暂行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参照《黄山市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于2010年出台了《歙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歙县人民政府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歙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检查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并经县有关会议讨论通过,以文件形式发到各政务公开成员单位,并在黄山市信息公开网上发布,接受群众的监督。二是狠抓工作落实。在印发《歙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了保密审查过程中相关单位的各自职责、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确保不发生泄密事件,做到以制度管人、按程序办事”。对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按照谁制作、谁公开”、谁公开、谁审查”和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由各政务公开成员单位制作、更新,并在黄山市信息公开网上发布;对属于免于公开的政府信息,要求相关单位说明具体理由,由信息发布经办人审核,报审查领导审批;对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按照统一受理、分别办理”的原则,根据依申请公开内容,经单位负责人审核,视具体情况发布。三是加强宣传教育。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安徽省政府信息公布保密审查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对维护稳定、政法、信访、民族宗教、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等涉密信息进行严格控制。组织经办人员参加有关部门举办的各种学习培训,增强各单位领导,特别是经办人员的保密意识。充分利用市广播电视台、政务网站等媒体以及参与保密法法制宣传展览等形式,多渠道加强对领导干部、重点涉密人员和保密干部的保密法制宣传教育,通过学习教育,进一步增强了广大机关干部的保密意识,提高了业务能力。

  (三)督促检查到位。积极开展对全县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的例行监督检查,要求各单位定期开展信息安全工作自查,并及时将自查情况上报县政务公开领导组办公室。经常对各单位信息安全保密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发现问题要求及时整改,并报整改结果。要求各单位在每台办公电脑上张贴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移动存储介质不混插混用”的提示语,提高每位工作人员的保密意识。对于从后台系统登录上传,并在县政务网站发布的文件资料,原则上由各上报单位自行审查,县信息中心进行再次把关,确保门户网站所发布信息不涉密。截止目前,我县在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平台上未发现涉密信息。

  二、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在本次检查中,虽未发现涉密的公开信息,但也存在个别单位信息发布人对涉密信息的认识不够清晰、保密意识仍不够强;少数单位对信息公开审核不够规范等问题,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下一步,我们将着力从以下三个方面努力:

  一是继续加大保密工作的宣教力度。以宣传教育为主导,强化各单位、各有关责任人的保密意识。每年组织一至两次专题培训,着重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程序,公开和不能公开的政府信息界定等方面知识的教育。进一步深化相关经办人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基本内容以及相关配套措施的理解和把握,进而增强他们做好保密审查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全面提高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二是继续完善保密工作的制度保障。针对信息发布中存在的不规范问题,要求各单位进一步对上网信息进行严格审查、严格控制、严格把关,从制度上杜绝泄密隐患。健全完善工作协调机制,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程序与公文运转程序、信息发布程序有机结合,促进保密审查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机结合。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对拟公开政府信息进行严格的保密审查,严格禁止未经审查和批准的政府信息对外公开。要求各有关单位健全完善沟通协调机制,对是否涉密不明确的事项,报请关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涉及业务工作,征求业务主管部门意见;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大拟公开事项,应多方征求意见、统筹协调;对密码电报、标有秘级的文件等属于国家秘密且尚未解密的政府信息,一律不得公开。健全完善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保密法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相关人员依法追究责任。

  三是继续加强保密工作的督促检查。为了确保保密审查管理工作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及时发现保密审查工作中存在的泄密隐患,堵塞管理漏洞,采取自查与抽查相结合,常规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定期检查与突击检查相结合等方式,对信息公开发布平台各单位发布信息情况、计算机及其网络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涉密网络的建设和使用情况以及涉密计算机、涉密网络采取管理和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反馈,要求县保密局加强对其进行强化指导,并督促其及时整改到位。

  篇2:

  根据中共隆回县委办《关于开展党政机关、单位门户网站信息发布工作保密检查的通知》,我镇对本单位门户网站上已公开的信息进行了全面自查,未发现泄密内容和不宜公开的政务信息,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保密审查制度建立情况

  我镇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了《司门前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司门前镇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职责》,并经党政班子会讨论通过,以文件形式发布。

  二、工作机制和责任制落实情况

  为切实加强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保密工作,我镇指定懂业务、会管理的网络管理员专门负责加密计算机的管理工作,按有关要求及时组织人员对机关各办公室的办公自动化设备配置、使用情况进行整理、协调。进一步明确有关保密审查的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确保不发生泄密事件,做到以制度管人、按程序办事,确保政府门户网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对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由相关部门确定并制作、更新,并交由分管领导审批后由网络管理员统一发布;对属于免于公开的政府信息应当说明具体理由,由部门负责人审核报审查领导审批。对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按照“统一受理、分别办理”的原则,根据工作职责分流到相关部门,由相关部门负责办理,经本部门负责人审核报分管领导审批并发布。

  三、政府公开信息发布情况

  我镇严格遵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对维护稳定、政法、信访、民族宗教、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等涉密信息进行严格控制,确保“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 按照“控制源头、加强检查、明确责任、落实制度”和“谁上网,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涉密网络的检查。经审查,截止目前,我镇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共发布信息151条,未发现涉密信息。

  四、自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一)以宣传教育为主导,强化保密意识。基层干部职工对于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工作的了解相对较少,保密意识不强,需要进一步加强保密规章制度学习,提高做好保密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各相关部门需要进一步完善相应的保密机制,切实加强和重视网上信息的保密管理,确保信息公开审查到位。

  (二)以制度建设为保障,严格规范管理。加强制度建设,是做好保密审查管理的保障。虽然已经建立了有关保密审查制度,但审查的依据范围广,有时难以找到依据,因此,必须结合单位实际,进一步细化保密审查依据。认真贯彻执行上级保密部门文件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不断增强依法做好保密审查管理的能力。针对信息发布中存在的不规范等问题,要求对上网信息严格审查、严格控制、严格把关,从制度上杜绝泄密隐患。

  (三)以督促检查为手段,堵塞管理漏洞。为了确保保密审查管理工作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及时发现保密审查工作中存在的泄密隐患,堵塞管理漏洞,采取自查与抽查相结合,常规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定期检查与突击检查相结合等方式,对计算机及其网络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涉密网络的建设和使用情况以及涉密计算机、涉密网络采取的管理和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定期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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