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普法办《关于组织开展全县“六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铜普发【2015】1号)文件要求,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结合统计部门实际,认真开展自查自评工作。2011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 “六五”普法工作,严格按照省、市、县的要求和部署,紧密围绕全县普法管理工作,加强领导,强化保障,联系实际,突出重点,创新形式,积极开展了普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扎实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为铜鼓县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现将有关工作开展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基础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局党组高度重视“六五”普法工作,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和领导班子责任目标,并建立了专门的领导及办事机构。及时成立了“六五”普法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担任成员,下设办公室,普法办设在局办公室内,有专人负责普法工作的日常事务,为“六五”普法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落实制度建设。为使“六五”普法教育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根据统计局管理工作的职能和特点,以及“六五”普法的总体要求,定期召开普法领导小组会议,研究计划,通报工作开展情况,分析矛盾纠纷隐患,研究排查措施,征求意见和建议,制定相关制度。明确了相关工作要求,全面加强“六五”普法工作。
二、加强学习教育,注重培训提高
1、学习教育制度化。我局在普法工作中积极发挥职能作用,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等多种形式,坚持与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和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相结合,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坚持学习制度化,充分利用局务会和学习日,组织干部职工集中学习,注重加强对新出台的党纪政纪和业务法律法规的学习。
2、培训提高常态化。一是组织人员参加上级组织的培训,提高干部队伍素质,并做好上岗培训工作,把上岗培训合格作为一个任职或上岗的一个前置条件。二是建立培训制度,制定培训计划,加强统计系统培训工作。重点加强了对《统计法》、《统计法实施细则》、《全国经济普查条例》、《江西省统计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培训,通过普法培训,既增强了全体干部职工依法行政的能力,又扩大了普法宣传员队伍,使统计局法律法规政策能随时随地在工作中、在协调纠纷中得到广泛持久地宣传教育。
三、强化普法教育工作保障
我局将普法依法治统工作纳入单位目标管理责任制、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目标责任考核,与创先争优和年度目标考核挂钩,作为年度工作考评的重要内容,做到工作情况清楚,制度完善,档案齐全,管理规范。为保证工作需要,每年都预算一定的工作经费,按实际支出情况报销并建帐。我局领导非常重视信息工作,及时反映反馈信息,按要求上报各类报表及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总结等。
四、“六五”普法取得实际成效
1、法律意识明显提高。进一步增强了全局干部职工学法用法的自学性,提高了依法决策、依法管理的水平,养成了依法办事的习惯。
2、行政执法明显规范。“六五”普法期间,在案件查处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严格履行法定程序,特别注重执法程序的具体操作,真正做到适用法律正确,执法程序合法。注重搞好内部执法监察,执法队伍的整体执法水平和执法能力明显提高。
3、依法行政水平明显提高。为了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工作效率,我局积极依法行政,对统计报表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核,不虚报瞒报,并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依法提高统计调查工作。
五、存在的问题和下步工作思路
“六五”普法期间,我局积极开展了一系列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六五”普法任务全面展开,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在普法学习上还存在实用主义思想。二是在学法用法上主动性不够。三是依法查处案件力度不够。
针对以上情况,我局下步将加强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强普法学习,真正在学法、知法、懂法、用法上下功夫。二是进一步加强职业道德、职业责任教育,转变思想作风、工作作风,使每一名干部职工都牢记服务宗旨,自觉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真正把统计系统的工作全面推向一个新台阶。三是及时总结“六五”普法工作经验,积极谋划“七五”普法规划。对照“六五”普法检查验收标准,全面总结五年普法的经验、教训,把这次检查验收作为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统及务实创新的契机,理清工作思路,为“七五”普法奠定良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