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关于财务管理工作自查报告

发布时间:2017-08-14  编辑:cgf 手机版

   篇1:

  2014年,乡财政财务管理工作在县财政局的大力关心、指导及乡党委的正确领导下,我们根据上级财政部门的指导,按照南委目发(2014年)30号和南财发(2014年)80号文件要求,在岗位设置制度管理、财政业务管理、专项资金管理、债务管理、农业政策性保险方面,严格按照上级部门要求,圆满完成了全年工作目标任务,现将一年的财政财务管理工作自查情况报告下:

  一、岗位设置制度管理

  乡财政所、会核中心“两块牌子、一套人马、合署办公”,并规范设置工作岗位,有规范化的办公室两间,档案室一间,必要的办公室设施齐备。严格按南人社发〔2013〕35号规定执行。没有其他单位和部门借调借用财政所、会核中心人员的、没有在编不在岗的。会计、出纳分设,都是专职专岗。有预算、资金、票据、资产、档案、财务管理、学习、考勤、内部签到制度。财政所、会核中心人员都按规定取得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且都取得大专以上学历的,积极参加会计在职继续教育。

  二、财政业务管理

  在财政业务管理上,结合乡的实际,建立完善预算收支管理、印章管理、资金监管、村级财务管理等基础工作制度。做到有章可循。账簿设置齐全,原始凭证审核严格,核算及时,将获得的原始凭证真实、准确的在金财网上的A++按月做账。做到了账表、帐证、账账相符。现金日记账日清月结。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及时足额将非税收入缴入专户。经费支出从严控制,特别是“三公经费”任何人和事不得超标,总量也比2013年降低了20%,并纳入了专门的会计科目核算。现金使用没有超范围。没有坐支,私存私方现金和白条抵库现象发生。银行结算包含了财务印章一枚、单位负责人印鉴两枚、经办人员一枚。并各自分管,资金调度时,由财政所开出支票后,需到单位负责人(书记和乡长两处)加盖印鉴后,才可以到银行实现资金流转程序,相关信息也进入了单位负责人的手机短信提示。基本做到了银行存款业务办理实行“复核、审批、经办”三岗办结制。按时报送会计报表、预决算、财务分析及工资增减变化等资料。并对财务档案进行分类、归集、归档。编制清册。

  三、专项资金管理

  在专项资金管理上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制度,没有挪用、截留、挤占专项资金现象发生。2014年,我乡共迎接上级部门对民政、财政扶贫、以工代赈、社保资金、乱发钱财物,小额担保贷款等资金的抽查巡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相关项目建设有记录,资料较完善,有专卷可查。特别是财政惠农资金的兑现,所有涉农补贴补助资金都是按规定申报、公示并通过“一卡通”直接兑付到户。2014年我们共兑现粮食直补资金43.3万元,惠及农户1795户,良种补贴8.6万元,惠及农户1034户。没有一例涉农补贴农户信访事件发生。

  四、债务管理

  在债务管理上,严格执行乡村债务管理规定,做到数据清楚,有据可查,2014年没有新的债务发生,年初有偿债计划,偿债措施明晰,并纳入政府财务内部管理制度。特别是我乡今年因国家政策调整,全面关闭了小煤窑,里面涉及的农户的务工报酬、工伤处理,农房赔偿等一系列问题全面平衡,没有因债务发生大的上访事件。

  五、农业政策性保险

  在农业政策性保险上,及时、准确报送政策性农业保险统计和财务报表,种植业保险品种投保率在60%以上,养殖业保险品种投保率在85%以上,,没有发生强制投保、代垫保费、抵扣补贴以及提高标准农户保费行为。理赔工作制度较为健。理赔结案到位率达100%,全面完成了县级下达的2014年农业政策性保险任务。

  六、日常工作

  年初有工作计划,人员分工文件,工作做到心中有数,有的放矢。对于原始凭证、记账凭证、账簿都是按月整理装订和及时归档。一年一度的财政部门决算、固定资产的决算、财政总决算,预算、乡镇财政基本信息等报时间和质量要求上报相关表格。对于财政资金、银行存款、现金及指标随时核对,做到心中有数。能灵活掌握和运用A++系统中的支出明细账、往来明细账、银行存款日记账、现金日记账,固定资产明细账的处理办法,建立资产登记管理台,新建、购置及处置资金按规定程序处理,及时入账核算,定期清理盘点。各项报表、工资调整以及其他资料报送及时上报有关部门。

  在全年的工作中,为积极促进我乡和谐发展而不懈努力,我们的工作得到了乡级其他单位的好评和赞扬,没有被纪检、监察、审计、财政部门通报和查处。没有扣分情况发生。

  篇2:

  根据《XX市审计局关于开展20XX年度财政财务收支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局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对本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认真的自查,现就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健全组织,强化领导

  为确保此次自查工作顺利进行,我局成立了以纪检书记为组长的自查自纠清查小组,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二、严格清查,不走过场

  成立清查小组后,局领导要求认真学习文件精神,对照自查内容进行自查。做到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三、认真自查,及时自纠

  按照《XX市审计局开展2015年度财政财务收支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我局对本单位执行财经纪律及有关政策的情况以及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执行情况进行了自查。

  1、我局所有财政资金均按预算用途使用,支出真实合规。

  2、严格专项资金管理,做到专款专用,无截留、挤占和挪用的行为。其中某些工作性的专项资金接待支出略微偏高。

  3、非税收入征收合法合规,无乱收费、乱罚款和截留非税收入的行为。

  4、认真执行收支两条线的政策,无以支抵收和坐收坐支的现象。

  5、认真执行规范津补贴政策,无在政策规定之外发放奖金、补贴的行为。

  6、国有资产帐实相符,核算规范,无违规处置国有资产、截留处置收入的行为。

  7、我局单位资金全部集中统一管理和核算,无“账外账”和“小金库”。

  8、我局根据本单位实际,建立并实施内部监督和控制制度,相关人员在工作过程中严格遵守规章制度,有效地实施了内部监督和控制。

  通过自查,我局在某些工作性的专项资金招待费略微偏高。清查小组提出在以后的接待工作中一定要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接待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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