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1:
根据《关于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攀委办〔2013〕59号)和《关于报送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清理落实情况的通知》(攀机管发〔2013〕277号)要求,我局对照通知要求逐条进行了核实、清理,现将办公用房清理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掌握标准,及时清理
收到《通知》后,我局高度重视,责成办公室相关人员吃透文件精神,掌握政策标准,按《通知》要求,及时按清理范围、内容对办公用房逐一进行了清理,确保了清理工作按时完成。
二、清查情况
从清理情况看,我局办公用房使用情况均符合相关规定。
(一)我局办公用房已进行了权属登记,纳入了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统一管理;
(二)严格办公用房统一调配管理,无出租、出借办公用房的情况;
(三)无未经批准改变办公用房使用功能的情况;
(四)无未经批准租用办公用房的情况;
(五)所属事业单位无违规占用我局办公用房的情况;
(六)我局现有办公用房建筑总面积1779.86平米,办公室用房720.08平米,没有超过《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规定的面积标准占有、使用办公用房的情况。编制部门核定我局编制人数(含行政和事业人员)41人,实有职工人数47人(由于机构改革原因),编制数和实有人员数均未超过《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规定的党政机关用房人均建筑面积;
(七)无局领导多处占用办公用房的情况和离退休领导干部占用办公用房的情况。
三、存在的困难
新一轮食品药品机构改革即将全面推行,改革到位后,我局因职能增加,机构、人员编制将相应增加,现有车辆少,车况不佳,满足不了日常监管检查、专项检查、处理投诉举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等监管工作需要;所属事业单位人员、检验检测项目、设备将扩充,现有办公用房不足,满足不了履行新职能的需要,下一步还需机关事务管理局协调解决。
篇2: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抓好领导干部办公用房公务用车整改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民政局严格落实“两清”工作有关规定,结合本局实际情况,认真开展了“两清”工作。
一是成立“两清”工作专项领导小组。由局党委书记、局长刘振权同志担任组长,副局长苏晗龙同志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王永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组织、督导本单位的“两清”工作。
二是全面清理办公用房。民政局对现办公用房和单位人员进行了详细核查,根据实际办公条件,对照上级标准要求,对现有办公用房重新进行安排整合。经核查,无超标办公用房使用情况,进一步加强了民政局办公用房的规范管理。
三是严查违规公务用车。对照相关标准要求,深入开展了机关公务用车专项治理活动,完善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对单位公务用车的编制、标准进行了认真核查。同时,对单位公车使用做出了进一步规定。对超标车辆进行了封存,等待市委、市政府统一处理。
四是强化监督检查。“两清”工作作为机关作风建设的重要内容,在今后需要长期监督检查,做到同检查,齐督促,形成人人监督,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经过一系列卓有成效的措施,民政局“两清”工作取得了实际成果,为继续深入推进廉洁办公,高效务实的工作作风打下了良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