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1:
乔家镇2013至2014年涉农资金自查自纠情况报告
根据岳府办[2015]1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2013年至2014年涉农资金落实情况,组织专人进行了自查自纠,现就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确保自查自纠工作取得实效,我镇召开了党委会议,就全镇涉农资金清理工作进行了研究、安排,出台了工作方案。成立了“涉农资金”自查自纠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任组长,由分管财政、农业等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部门和驻镇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加强自查自纠工作协调组织和监督。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财政所,负责日常工作。
二、切实开展自查
把我镇“2013年至2014年涉农资金”分六大类:一是补贴和补偿,2013年381万元、2014年368万元;二是农业生产发展类,2013年301.1万元、2014年634.12万元;三是农业生态修复和治理类,2013年125.5万元、2014年371.9万元;四是农村社会事业及公共服务类,2013年188.37万元、2014年175.7万元;五是扶贫类,2013年660.4万元;六是其他类,2013年5.52万元、2014年3.64万元。本镇2013年全镇涉农资金总计1661.89万元、2014年1517.06万元。
通过查阅资料、核对账务自查,我镇不存在岳府办[2015]17号文件中的九项问题。应拨付的及时拨付到村上;项目资金,根据工程的进度及完工验收清单和完税发票借支和结账。
三、扎实推进工作
我镇把自查自纠工作延伸到村,覆盖到村。4月28日上午,召开了全镇涉农资金整改工作大会,要求各村、驻镇各单位必须明确检查范围、时间步骤、纪律要求,扎扎实实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加强涉农资金监管,保护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发挥涉农资金的最大效益,纵深推进“三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