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奖励资金使用后的成效
(一)大大激发了规模养猪场的生产积极性,新建猪场数量多、质量高,老场按照要求进行积极整改,全县生猪标准化水平得到了很大的提高,目前全县规模养殖的比重已超过70%。
(二)生猪改良的步伐明显加快,猪的人工授精技术得到普遍推广。对规模猪场开展的猪人工授精点和乡、镇改良点每处补贴5000元,大大调动了生猪改良的积极性,三元杂交猪比重份额明显提高。
(三)动物防疫体系养殖场(户)健全完善,抗体检测能力不断提高,重大动物疫情得到明显控制。
(四)通过无害化处理补偿减少了养殖户经济损失;阻止动物疫病传播,减少养殖风险,对维护我县公共卫生安全起到一定作用;大大增强了畜产品质量安全。
四、建议
(一)按照上级文件要求,严格验收,是正确使用奖励资金的关键。
(二)畜牧、财政部门加强协作,有力配合,合理使用资金,发挥资金的最大效益。
(三)加强政策的宣传力度和对养殖户的指导力度,让养殖户既得到实惠,又十分满意。
篇2:
按照财农村〔20xx〕232号文件精神,我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精心部署,对20xx-20xx年涉农资金的管理和发放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深入细致的梳理自查,现就有关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涉农资金管理制度完善,补贴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户。
粮食补贴资金在发放时,严格按照有关程序测算、发放到户,具体是:先由各村摸清当年实际应享受补贴面积的底数,报镇农业站初审,并在各村张榜公示,按公示的情况对相关信息进行必要的修改后,由农业站经办人员提供电子、纸质数据(镇长审批)各一份给财政所,财政所工作人员导入财政补贴农民资金系统,打印出补贴清册,与相关电子数据一起报送县局有关股室审核,经县局业务股室审核无误后,县农村局委托农合行把补贴资金经“一卡通”存折发放到农户手中。对于其他财政补贴资金均由各职能部门把关,如五保、低保、救灾资金由民政部门;合作医疗资金由镇合管办严格按程序、按对象、按标准落实。
二、检查采用查阅资料和入户核对方式开展,对申报补贴面积大于10亩的农户进村入户核实了10户,补贴资金均足额,及时兑付到位,没有发现违纪违规现象。
三、自查中没发现多头申报、虚假冒领,截留、挤占、挪用、套取涉农补贴资金的问题。
四、上级用于强农惠农的涉农补贴资金均按文件要求的规范程序及时足额发放到农户卡中。
五、20xx年非在册面积补贴82万元,20xx年非在册面积补贴11万元,均已全部上缴村“三资”账户,用于村民生工程投入。20xx年10月份,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全部取消非在册面积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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