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监局局长勤政廉政、廉洁从政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17-11-26编辑:admin 手机版
安监局局长勤政廉政、廉洁从政情况报告
区纪委全委会:
按照区委《关于建立基层党政机关主要领导干部向区纪委全委会述廉制度的实施办法》文件精神以及述廉内容的具体要求,在广泛征求我局机关干部职工的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以《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央、自治区、市纪委关于对廉洁从政的有关规定和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为基本依据,现将一年来勤政廉政、廉洁从政情况报告如下:
一、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
(一)高度重视,扎实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安监局局长,我非常重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配合党支部书记把党风廉政建设同本局的安全监管业务、安全文化建设紧密结合在一起,坚持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
根据安监局工作实际,我协助党支部书记制定了《XX年安监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施意见》,工作中我通过党支部会议和行风监督员评议会议,虚心听取各方意见和建议,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思路、工作措施,解决在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过程中,我积极协调党支部、班子成员、行风监督员构建了由党支部统一领导,党支部成员、班子成员分工负责,行风监督员监督反馈相结合的三位一体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监管网络,有效地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落实。
(二)明确职责,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制度。今年,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市安监局将金剑铜业、远联钢铁、库博红烨等28家市直管企业安全生产监管的职责下放到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更加艰巨。作为主要责任人,我时刻保持清醒头脑,结合业务工作我深入基层企业,开展走访、调研工作,重新制定自己的《岗位职责风险点及防控措施一览表》,把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和业务工作责任细化分解,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做到有令则行、有禁则止,做一名清正廉洁的好干部。
(三)狠抓落实,深入开展“三治一创”活动。自从区委开展“三治一创”活动以来,我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我认真学习了xx在建党90周年讲话和区七届二次全委会精神,深刻认识到此项工作对提高全局各项工作的重要性。首先召集全局机关干部,通过每周例会,根据自己所学、所思进行了“三治一创”专题讲课,课后发放调查问卷,诚心接受机关干部提出的建议和意见。同时在查找问题阶段按照区委、区政府安排的重点业务工作,从“慵懒散”三个方面查找问题,制定整改计划,写出整改措施,将问题整改落到实处。
(四)加强学习,狠抓风险防范工作。工作中我带头学习了xx届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精神和《区纪委党风廉政建设和纠风工作安排》、《区党风廉政建设考评办法》等文件精神。通过报刊、影视、网络等媒体,学习安监战线周全意、李适、白周全、吴刚同志等先进典型的感人事迹和优秀品格,认真参加赤峰市红山区公安分局原副局长孟令春同志勤廉兼优先进典型的报告会,工作中以他们为标杆,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二、个人遵守廉洁自律规定情况
(一)廉洁从政,为全局干部职工做好榜样。作为安监局主要领导,我严格按照《廉政准则》的要求,坚决执行《关于严格执行禁止利用职务之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在思想上,我始终保持清醒头脑,经常提醒自己洁身自好,珍惜自己的人格和声誉。自觉用好权、服好务,以实际行动维护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凡是要求班子成员和下属做到的,先带头做到,自觉置身于组织和群众的教育管理和有效监督之下,把监督视为健康成长和不断进步的重要保证,主动积极地对待监督。在生活上,我始终保持严谨作风。严格遵守中央“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及相关规定,不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不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没有违反公共财物管理和使用的规定,假公济私、化公为私;不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不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不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铺张浪费;不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谋取私利;不脱离实际,弄虚作假,损害群众利益和党群干群关系。不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做到踏踏实实地做人,扎扎实实地干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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