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事迹材料_事迹材料

发布时间:2017-05-07  编辑:admin 手机版

崔海鹰同志先进事迹材料

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近几年来,广东省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心系民众,情结民心,不断增强宗旨意识和服务观念,牢固树立“以民为本”的思想,急民所急,解民所忧,一心一意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着力解决了一些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为群众在就业和再就业、社会保障以及合法权益维护工作等方面筑就一道道安全港湾,使广大人民群众在经济改革大潮中充分享受到社会发展带来的丰硕成果。
  铺筑民生路——切实解决群众就业难问题
  就业是民生之本。增加就业,改善民生,是解决困难群众生产生活问题的重要内容。
  广东作为经济大省,经济增长速度较快,可提供的就业岗位相对比较充裕,但由于大量的生产性和技术性岗位不适合下岗失业人员就业,再就业压力进一步加大,这使就业和再就业问题日益成为近年来广大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成为困难群众生产生活中最为突出的问题。因此,解决好广大下岗失业人员尤其是“4050”(女40岁以上男50岁以上)就业困难群体的再就业问题,努力为困难群众铺筑就业和再就业的康庄大道,就成为各级党委政府和劳动保障部门工作的重中之重。
  近年来,广东省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再就业工作方针和工作部署,积极推进各项再就业工作。特别是去年9月份全国再就业工作会议以来,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进一步加大再就业工作力度,从构筑再就业扶持政策平台入手,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先后出台了20多个再就业扶持政策,努力争取财政支持,今年全省省、市、县三级财政共预算安排再就业资金10.09亿元,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奠定了坚实的政策和资金基础。针对下岗失业人员的特点,各级劳动保障部门不断强化公共就业服务,完善服务功能,大力推进劳动力市场建设,积极为下岗失业人员提供失业登记、就业信息、职业介绍、职业指导、档案托管、培训申报等“一站式”和“一条龙”服务。各地劳动力市场等就业服务机构坚持按照“优质服务、优良作风、优美环境”的标准,贯彻“服务人民,奉献社会”的服务宗旨,不断改善群众办事环境,提高服务水平,争创文明窗口。同时,进一步健全再就业援助制度,对“4050”人员实行岗位援助和服务承诺制度,提供“一帮一”跟踪服务,始终做到把服务对象挂在嘴上、记在心里,把服务措施落到实处。今年上半年,全省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共为下岗失业人员提供职业介绍服务24.08万人次,培训下岗失业人员18.83万人,培训后再就业率达67%,到7月底共安置“4050”人员5.25万人。
  针对下岗失业人员的职业技能特点,各级劳动保障部门着力开发适合下岗失业人员就业的公益性岗位,特别是大力开发政府投资项目、政府特许经营项目、市政和社区公共管理服务项目和财政拨款单位等方面的公益性岗位,还通过发展劳务派遣、提供社区就业补贴等措施,积极开发社区服务业岗位,用于安置下岗失业人员。仅广州市上半年就有4.6万下岗职工和城镇失业人员在社区岗位实现再就业,其中享受政府资助的达2.8万人。同时,省委、省政府还增加安排了5000万元,用于鼓励民营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取得了初步成效。上半年全省民营企业和个体户共吸纳下岗失业人员7万多人,占再就业人数的40%.为了解决农村贫困家庭子女的就业问题,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还在全省深入开展了智力扶贫工程。从2002年至2005年连续四年,省政府每年安排2.1亿元,招收5000名农村年人均纯收入1500元以下贫困家庭子女接受技工教育,通过技工学校的培训,做到“培训一人,就业一人,脱贫一户”。2002年度招收的5000名贫困家庭子女正在全省42所技工学校接受正规的技工教育。2003年的招生工作也正在进行。这一具有广东特色的扶贫方式深受社会各界的好评,被群众誉为扶贫“民心工程”。
  就业民生路的铺筑,使广东省就业局势保持了稳定。据统计,至今年6月底,全省净增就业岗位38万个,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17.6万人。
  1-6月全省累计安置城镇登记失业人员31.1万人,6月底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 0%,比上年末下降了0.1个百分点。
  编织安全网——使群众老有所养,失有所补,病有所医
  社会保障是深化经济体制改革过程中人民群众最关注的热点问题。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关乎国运、情系民生,是帮助困难群体摆脱困难的治本之策。
  近两年,广东省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在省委省政府领导下,不断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为广大群众编织了一道“老有所养,失有所补,病有所医”的安全网。
  ——坚决落实“两个确保”。
  各级劳动保障部门不折不扣地把“两个确保”(确保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按时足额发放,确保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落到实处,不留死角。2002年,全省共筹集发放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资金1.15亿元,切实保障了已进中心签协议的下岗职工的基本生活,进中心签协议下岗职工全部足额领取基本生活费。早在2000年10月底,广东省就实现了离退休人员养老金100%社会化发放(不包农垦)。今年上半年,全省6.43万名农垦企业离退休人员的养老金也实现了社会化发放。全省企业离退休人员能按时足额领到养老金,当期和累计均无拖欠。此外,继续采取多种渠道筹集经济补偿金,理顺下岗职工劳动关系,基本实现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向失业保险的并轨。对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工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的范围。
  ——不断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
  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大力推进社会保险扩面工作,积极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让更多的职工纳入社会保险“安全网”。到2003年6月底,全省参加企业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人数分别达1106.9 5万人、891.96万人、780.55万人、1074.39万人和398.12万人,养老、失业、医疗、工伤保险参保人数均居全国首位,分别约占全国的10.9%、8.9%、7.7 %和24.4%.——调整完善养老、失业保险政策,努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提高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首先是做好基础养老金的正常调整工作。2002年和2003年,广东省都调整了企业养老金。2002年全省企业平均养老金水平达656元/月,比2001年增加了88元,增长了15.5%.今年的正常调整工作正在实施。在调整基本养老金标准的基础上,2002年10月,又对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退休老工人和1953年前参加工作的退休老干部(包括军转干部)再次提高了养老金待遇。
  出台了职工在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之间流动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办法。
  使职工在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之间流动时,社会保险关系能顺利转移,从而使职工的社保权益得到有效的保障。
  妥善解决了农垦和华侨农场参加地方养老保险问题。2003年,广东省通过省、市两级财政补缴华侨农场职工养老保险纳入地方统筹一次性保险费以及省社保、省财政、省农垦对农垦系统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收支缺口各负担三分之一的办法,把华侨农场和农垦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完全纳入地方统筹。
  较好解决了科研转制单位养老保险问题。我们经过充分协调,兼顾各方利益,于今年1月下发文件,在充分保障转制前退休人员养老待遇的同时,明确了今后科研转制单位职工参保缴费的具体办法,消除了转制科研单位职工的后顾之忧。
  出台了《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2002年7月,省人大颁布了《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通过立法将规章上升为地方性法规。《条例》结合广东省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及城乡差距逐步缩小的客观现实,将失业保险的覆盖范围扩大到广东省行政区域内所有企业事业单位,使更多的劳动者遭遇失业风险时能够得到保障。
  ——深化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切实解决困难群众“看病难”的问题。
  近年来,广东省各级劳动保障部门为了切实解决困难群众“看病难”的问题,大力推进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到今年6月底,21个地级以上市全部实施了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参保人数达到了780.55万人。同时,各地不断完善政策,采取有效措施,帮助困难群体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如对破产、关闭和产权转让企业的退休人员,规定由企业一次性缴纳过渡性基本医疗保险金,对于困难企业,允许用较低的费率参加大病住院保险,对退休人员给予适当的照顾,等等。为了适应当前广东省灵活就业人员日益增加的形势,充分保障灵活就业人员的基本医疗需求,各地劳动保障部门以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接续保险关系为重点,逐步将灵活就业人员纳入了基本医疗保险范围。采取积极的措施,帮助他们参保,方便他们参保。
  在今年非典防治期间,各级劳动保障部门积极采取措施,充分发挥医疗保险的作用,确保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典型肺炎患者和疑似病人能得到及时诊治。据统计,在今年广东省的非典患者中,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有243例,疑似病例11例,治愈出院221例,死亡18例。总计医疗费用578.18万元,有效发挥了医疗保险在抗击非典斗争中的作用,也进一步扩大了社会保险的影响。
  当好守护神——大力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近年来,维护广大劳动者特别是外来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是社会和群众关注的一个热点问题。广东省各级劳动保障部门从维护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从确保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战略高度不断加大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工作力度,大力实施劳动者权益保护工程,使广大劳动者深深感到:劳动保障部门是他们合法权益的守护神。
  ——不断完善预防和处理拖欠工资案件的制度,严厉查处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广东省总结推广了佛山市南海区利用信息系统加强工资支付监控的经验和做法,在珠江三角洲8个市建立了企业工资监控系统,并准备在全省全面推行。同时,各级劳动保障部门通过日常巡视监察和专项执法检查等途径大力查处企业拖欠工资等劳动保障违法行为。据统计,2002年,全省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主动检查用人单位10.84万户,涉及劳动者869万人。共查处企业拖欠工资案件12558宗,为85.6万名劳动者追回被拖欠的工资5.9亿元。
  其中,非公有制企业拖欠工资案件9573宗,涉及劳动者68.9万人,金额4.7亿元。今年上半年又为劳动者追回被拖欠的工资2.5亿元。全省还开展了禁止使用童工执法检查、妇女权益保护检查、民工合法权益保护检查等多次专项执法检查活动,有力地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此外,各地及时妥善处理各种劳动保障突发事件,切实维护了社会稳定。
  ——及时审结大量劳动争议案件,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广东省各地普遍建立了由劳动保障部门、总工会、企业家协会组成的劳动关系三方协调会议制度,对劳动关系的重大问题和政策进行协商研究。同时,积极推进劳动仲裁实体化和仲裁庭达标,省、市、县三级建立了仲裁机构,发达地区从市到县(区)、乡镇都设立了独立的仲裁机构。2002年,广东省各级劳动仲裁机构共处理劳动争议案件2.5万宗,涉及劳动者13.3万人,涉案标的达7.4亿元,结案率达96%以上。对生活困难的劳动者实行减、缓、免交仲裁费等措施,积极帮助困难群众通过劳动争议仲裁维护其合法权益。
  ——坚持做好劳动保障信访工作,为群众排忧解难。各地普遍建立了劳动保障厅局长接访日制度,坚持开展劳动保障政策咨询日活动,直接听取群众的意见,认真处理群众来信来访问题,及时为群众排疑解难。2002年,全省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共接待群众来访46.7万人次,办理来信1.3万件,接听来电反映问题23.5万个;共立项办理了信访事项2.3万宗,涉及劳动者18. 6万人,扎扎实实解决了一大批群众反映的困难和问题。特别是在非典疫情期间,及时处理解决了有关非典患者及其家属的上访问题。
  群众利益无小事!劳动保障部门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保障群众生活、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重要部门。劳动保障事业的方方面面,都与群众的利益息息相关,为广大人民群众办实事、谋利益是劳动保障部门义不容辞的职责,也是我们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重要体现。“时刻把群众的安危冷暖挂在心上,对群众生产生活面临的困难,一定要带着深厚的感情帮助解决,切实把党和政府为他们脱贫解困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就业、社保、维权,事事牵着百姓情;为民、便民、利民,时时挂着群众心。我们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让人民群众满意!
相关推荐

最热文章榜Hot  Top